为推进全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部门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期,渝中区财政局修改完善了《渝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控制标准》。此次项目支出控制标准较以往有较大幅度调整,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规范项目。此次调整结合渝中区实际,在基本建设支出类中,保留房屋装修项,取消办公用房购置项和房屋维修支出项;设备购置支出类保留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器材、办公家具支出项,取消会议支出项。
二是细分类别。对房屋装修标准类别进行细分,由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三类支出标准调整为门厅和公共走道、办公室、会议室和接待室、卫生间、计算机房和档案室五类,并对控制标准所包含的装修内容进行了明确。
三是控制标准。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场价格分别对各类项目支出标准进行调整,使之更符合当前项目支出实际。
本次标准的修改和完善,为各部门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提供了重要依据,并将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