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检查整改落实。2014-2015年对6个乡镇的预算执行及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了处理决定,要求被检查乡镇在规定的时间内针对处理决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并附相关资料。
二是统一内控制度。通过近年来对乡镇的检查时,发现大部分乡镇未严格执行本单位制订的内控制度,流于形式。区财政局将30个乡镇的内控制度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拟出台全区统一的内控制度。
三是督促清理借款。区财政局对外单位及职工个人向乡镇的应收及预付款情况进行按月收集、汇总,并上报区政府,督促乡镇及时完善手续、清理借款。
四是加快支出进度。下发《关于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台账的补充通知》,对2015年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015年以前的存量和2016年增量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支出进度按月统计并上报区政府。
五是规范会计科目。收集乡镇现有会计科目,对此进行整理,形成统一的二、三级明细科目,进一步规范乡镇会计科目,便于区财政局适时查询。
六是每年例行检查。2013-2015年对30个乡镇进行会计基础规范化检查,量化打分,并作为乡镇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指标;2014年-2016年分别对11个乡镇进行预算执行及财务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出具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