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丰都县在充分尊重民意,积极整合资金,提供积极财政政策,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分别对香岩村、五福村等5个村进行宜居乡村建设。
一是遴选重民意。市委、市政府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适时开展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县财政局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结合尊重民意采取遴选的方式最终确定了宜居乡村建设试点村。
二是建设重主体。坚持农民是建设主体,“开门纳谏、问计于民”,向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宜居乡村建设的“金点子”。紧密结合专家和民众意见,拟定宜居乡村建设规划方案,召集村民代表充分进行讨论、不断修改完善,真正做到按民意办事。建立发挥宜居乡村建设模范农户作用,实现“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
三是投入重合作。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农民主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理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财政预算投入力度,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农民投资、投劳为根本,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投资体系,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奖补结合等方式,为宜居乡村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四是发展重特色。建设宜居乡村,产业是根基,富民是核心。充分利用各试点村历史沿革的特色产品、特色食品,积极培育“一村一品”、“一村多品”、“多村一品”的产业发展局面,推进产业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机结合产业培育和村庄整治,实现居住环境、产业发展和村民致富互促互进,保障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五是利益重和谐。政府负责编规划、给资金、建机制、着力减轻农户负担,群众依照法定程序、民主决策、建管监督,充分发挥农民实施主体作用,共享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