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与苏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合作设立股权性质的苏州市城市投资发展基金,重点投资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设立城市投资发展基金属于业内先例。伴随新一轮地方基建项目热潮来临,地方政府急需建设资金,具有长期稳定投资特点的资金自然成为争夺焦点。中国人寿此举会否引领险资更多考量股权投资方式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相关人士了解到,中国人寿此次虽是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入,但考虑到控制风险,在收益方面仍是按债权的方式锁定收益率,并与苏州市政府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
联手苏州政府
据苏州市地方媒体报道,11月25日,中国人寿与苏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合作设立股权性质的苏州市城市投资发展基金,引入稳定的保险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协定是由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托出资人民币30亿元,中国人寿出资人民币60亿元并募集社会资金人民币10亿元,共同设立资金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的中国人寿苏州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重点投资于苏州市城市战略发展相关产业中具有稳定现金流与资产增值预期的项目。
根据相关规定,保险资金可以采取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但目前主要是以债权投资为主,股权投资的案例还比较少见。比较知名的一个项目是2008年6月平安集团旗下平安资产管理公司牵头其他三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了“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将募得的160亿元投资入股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方面,债权期限、收益都是固定的,风险可控,而股权投资则有可能前期没有收益,对项目的要求比较高,所以险资比较谨慎,目前主要是个别铁路项目采取股权投资。”某险企投资人士表示。
而接近上述中国人寿苏州项目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该项目使用资金是保险资金。中国人寿虽然是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入,但收益方式类似债权计划。由于苏州市政府缺少资本金,中国人寿暂以股权的方式进入,但考虑到控制风险,在收益方面设计成按债权的方式锁定每年的收益率。而中国人寿并不参与基金具体的投资管理,每年的盈亏将不影响中国人寿的固定收益。
11月30日,中国人寿回复本报记者称,中国人寿与苏州市政府签署了整体、框架性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投资项目还处于探讨阶段。
业内认为,此次项目投资从形式上算是一种创新和尝试。“有限合伙形式的基金,出资人资金可以分批到位,管理方式简单,而且类似城市投资发展基金还可以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某PE人士分析。
双赢的买卖
2011年以来,保险资金对基建项目的热情逐渐高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设立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规模迅速扩大。
据报道,截至目前,保险行业累计发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已超70个,金额超过2000亿元,其中,仅年初以来就新增金额约500亿元。而此前2007~2010年4年间,累计规模仅1000亿元左右。
“基础设施投资收益稳定,适合保险资金久期较长资产配置。投资计划期限以5~10年为主,投资收益率一般在6%~8%之间,普遍高于同期国债、企业债及存款的利率,在投资环境不佳的市场环境下,是个不错的投资渠道。”上述险企投资人士表示,而且保监会也比较支持这类投资,修订后的《关于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放宽了债权投资计划的发行限度和发行门槛。加上新一轮各地基建项目集中获批,区域经济新政不断推出,这类项目还会持续较快的增长势头。
事实上,在中国人寿与苏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同一天,中国人寿还与南京市政府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据了解,中国人寿资产公司还与南京地铁集团、南京河西指挥部签署了配套的轨道交通、“青奥会基建配套项目” 投资合作意向书。
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伴随基建项目的集中批复,规模大、投资期限长的保险资金也是各地政府追逐的对象。
在我国,市政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城际轨道交通投资主要依靠地方财力。地方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直接市场融资等。
而作为资金来源重要渠道之一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今年增速大幅下滑甚至出现负增长。而主要银行针对地方融资平台也实行严格信贷限制,采取“降旧控新”的信贷原则,地方基建投资资金压力较大。在此情况下,通过债券、等非银途径融资成为各地平台公司的选择,这使得城投债、基建信托呈现井喷之势。而目前,监管层已经开始关注政信合作风险,政信信托有可能被叫停的消息也频有传出。
“此次中国人寿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入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苏州市政府成立这个苏州市城市投资发展基金的资本金不足。”上述知情人士表示,险资在加大地方基建投资的同时也要严控风险,才能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