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7日晚,刚刚恢复寂静的滦县某小商品市场突然火光冲天,闻讯赶来的消防官兵和周围群众用了近5个小时扑救才将火势扑灭,这次火灾不但给商户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更残酷的是夺走了蒋某和魏某两条鲜活的生命,使两家人陷入了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中。
但烈火无情,保险有情,值得欣慰的是蒋某与魏某所在公司为他们统一投保了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此案发生后,滦县支公司的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仅用半天时间就掌握了案件发生情况、死者基本情况、投保情况及死者家庭情况;随后积极协助客户提供相关理赔手续。2010年3月17日,蒋某家属向我公司提交了理赔手续,我公司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当天进行立案,市公司客户服务中心3月18日上午完成审批结案,下午,由县政法委书记等领导陪同死者家属到公司领取了赔款。
当滦县支公司葛凤茹经理亲自将20万元赔款交到客户手中时,这位年逾70的老人再也忍不住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他手捧沉甸甸的赔款眼含热泪地表示:虽然老伴的突然去逝让他很悲痛,但中国人寿及时送来的赔款却温暖了他的心,他真诚的感谢中国人寿能急客户之所急,帮他渡过生活的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