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个体税收“建账建证、预警管理”的通知》
(
浙地税函〔
2013
〕
284
号
)
文件精神,黄岩局“三项措施”加强个体税收管理。
一是自行申报、预警管理。
在
2013
年底前已实现对
30
家营业税纳税人月定额达到
20
万元以上的定额纳税人实现“自行申报、预警管理”。预计每月可增收个人所得税近
25
万元。
二是整合力量、加强房、土两税征管。
逐步实现房、土两税向个体扩面,对年营业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个体纳税人进行核查,全年核查企业
320
户,增加房产税税基
7000
多万、房产税
50
多万,土地使用税税基
9.8
万平方米
,土地使用税80
多万元。
2013
年共补缴
662
户次,入库
325
万元。
三是因地制宜、分行业突破。
城区分局开展小餐饮实地调查,合理调整定额,在餐饮业晚上营业时间段进行调查走访,共调查小餐饮的相对集中的朱沙街、天长北路、环城东路、环城西路等
120
多户小餐饮业户,
调高
定额
35
户,其中起征点以下调整到起征点以上
31
户,月调增定额
58
万元,月增加税费
4
万元。
调低
定额
3
户,调低月定额
13000
元,对调低业户加强日常监控。下一阶段,将着力采集公安部门涉税信息,对网吧业、住宿业定额进行科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