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经费保障工作,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了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据统计,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经费763.25万元。
其中,市级财政共安排市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85万元,由该局统筹用于普查移动终端购置、普查工作经费等;此外,根据市统计局向市政府的申请,2017年市本级预算拟安排全市“两员”补贴221万元,待人大批复预算后即可拨付到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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