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承保的新H10**6新G7**0挂与第三者车辆新H13**6相撞事故诉讼案在乌鲁木齐市达板城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调查中,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提交了大量事故车辆系套牌车的有效证据,被保险人马某当场在放弃索赔承诺书上签字,为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减少经济损失54万元。
今年2月5日18时,马某报案称:他在中国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投保的新H10**6新G7**0挂,因刹车失灵与第三者车辆新H13**6相撞,双方车辆严重损失,造成第三者车辆驾驶员死亡。
后经现场查勘发现,事故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已被恶意毁损,挂车未发现车架号,且实际长宽高与挂车行驶证登记严重不符,疑为套牌车辆。随后,中国人寿财险乌鲁木齐理赔\客服分中心不受报案人威逼利诱,多方搜集证据,最终证实报案肇事车辆系套牌车,迫使报案人放弃索赔,维护了公司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