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1日,云南安楚高速公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十九人受伤。
我公司客户杜某,在此次事故中不幸身亡。其家人在当地处理完后事后,于2009年9月初向公司报案并提交理赔申请。被保险人杜某曾于2006年11月投保国寿鸿鑫两全保险,保险金额150000元;2009年3月投保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保险金额94100元。经调查情况属实,及时上报省公司,省公司于案件上报当天给予批复,根据条款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共计403510元。赔款的及时给付宛如一股暖流,为客户家人送去些许慰籍。真可谓:车患猛于虎,国寿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