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支援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一项好的惠民政策。该项工作是落实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关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发展的重要助推器。是实施云南民族文化强省战略,推动我市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现实需要。
根据《中组部、文化部、财政部、人保部、国扶办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规定“三区”文化人才工作经费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用于购买人员保险、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中央财政对选派人员和受培人员的补助,统一以受援县所在省份划分,所需经费由中央地方财政按比例负担,经费采用计划内所实结算方式审核下达。
为做好此项工作,近期昆明市财政局下达2017年“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经费48万元。受援县区为昆明市全市非主城9个县区,选派文化人才2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