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双特困户住房问题是我省十项民心工程之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最低收入家庭的关怀。为此,广州市政府于11月23日正式出台了《广州市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实施方案》,建立我市城镇双特困户住房保障制度。东山区珠光街、荔湾区金花街、芳村区冲口街和越秀区广卫街等4个试点单位,率先推行《方案》为双特困户办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市房改办住建办十分关注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12月28日,市房改办住建办易松翠副主任、住房管理处杨维龙副处长、综合调研处杨正清副处长及市民政局领导一行到4个推行试点工作的街道办事处,了解《方案》实施情况并解释政策、解答问题。
据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方案》实施以来,仅仅一个月内,各街道办就召集双特困户召开了两次动员会议,给他们介绍城镇双特困户住房保障制度的新政策和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有关程序等。一部分双特困户表示愿意申请办理租赁住房补贴,还有一部分已找到了合适的住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易松翠副主任指出,租赁住房补贴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将为全市范围内推行《方案》打下基础。《方案》的实施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只有建立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要解决方式的双特困户住房保障制度,才能更好地满足特困户的住房要求,使特困户身心受惠。全市国土房管系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各街道办工作,为双特困户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让他们居得其所。
对于街道办负责人提出的租金补贴何时计发等问题,杨维龙副处长作了详细的解答。据介绍,租赁住房补贴是以特困户和出租人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的日期为准开始发放,不受审核时间长短影响。例如,《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05年1月1日,审核期为两个月,正式发放租金补贴的时间为3月1日,市国土房管局会在3月1日把1、2、3月的租金补贴一并存入到出租人名下的银行帐号内。一经审核通过,租金补贴即可如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