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7日召开了第六次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会议后,9月13日,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在广州大厦又召开了我市2007年第七次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会议,43家大中型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其中包括全市34个片区的中介公司联络员单位。
会上,市中介管理所史书记就继续落实《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的精神,重点向中介公司提出了四点要求:1、必须如实向当事人介绍代理房屋的权属情况;2、不得与卖方签定全权委托的协议;3、不得为手续不齐全,不具备合法销售条件的商品房提供中介服务,不得为开发企业进行内部认购、预订等提供代理服务;4、提供服务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它费用。
市中介管理所史书记和周副所长一致认为,经过多年的严格管理及不断整治,我市的房地产中介行业已经比较规范,中介服务整体水平在全国大中城市中位于前列,到目前为止,市中介管理所已经把全市登记备案的2000多家中介机构检查了一遍,规范率约达90%。但近期的检查仍发现个别违规现象存在,如:1、一些大公司分支机构经纪人数不足3人;2、中介收取服务费由一方负担超过3%;3、租赁信息不按时报送;4、业务台帐记录不全;5、没有办好资质证明就营业;6、签合同只盖公司章,经纪人不签名。史书记强调,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规定,除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取得中介资质备案,须有三名及以上具有执业资质的经纪人员;配合我市出租屋管理工作的开展,应每半个月将代理房屋、租赁的情况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并协助、支持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开展工作。周副所长表示,虽然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市中介管理所不会放松管理,在临近的“十一黄金周”会一如既往地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巡查,作为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龙头的中介机构,更应做好榜样作用,带动房地产中介行业走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会议对日前发生的个别中介公司为争抢生意发生纠纷,斗殴事件进行了严厉批评,警示各大中型中介机构要严格自律,对不规范、不依法经营的中介机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清理出行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