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满足本单位部分专业人才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广东省范围内开展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惠州市财务总监办公室科员、惠州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科员各1名,具体选调职位要求详见附件3。
二、选调条件
广东省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
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个人现任职务为科员级职务或办事员职务任职满三年以上,历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尚在公务员试用期及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曾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