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周转食用油储备管理工作,增强我市粮食应急供应保障,根据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杭州市区居民周转食用油储备财政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不实之处,请联系粮食购销调控处。具体情况见附件。
杭州市商务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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