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管,规范进口食品经营行为。2017年4月6日至4月20日,大兴区食药局瀛海食药所对辖区进口食品销售单位开展为期2周的专项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重点围绕食品经营者是否留存进口食品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随附合格证明材料,能否提供相应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是否建立进口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进口食品经营企业8户次,检查进口食品30余种,未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
大兴食药局瀛海所将继续发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