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45岁,系唐山丰润区人。2008年6月18日李某在建行某网点趸交50000元购买基本保额53100元的鸿丰两全分红型保险。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李某2008年9月25日18:45下班回家,在友谊北路驾驶摩托车与霍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
闻此噩耗,李某的家人悲痛万分,作为家里经济支柱的李某去世了,家里只有身体欠佳的妻子,尚未工作的一子一女,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我司理赔人员接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在核实李某出险情况的同时将其家庭情况向公司领导进行了反馈,公司领导立即指示此案要快速、妥善处理。
2009年1月19日,是今年天气最冷的一天,但对于李某的亲属来说却是最温暖的一天,我公司的理赔主管孙德宽代表公司向李某的亲属支付了保险金159300元。李某的亲属感激的说:“太感谢你们公司了,让我们以后的生活有了一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