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系邯郸市魏县人,男, 49岁。夫妻二人种地所得是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农闲时王某在本村建筑队干建筑活,年收入约为20000元。王某家中上有80多岁的老母亲要赡养,下有三个儿女要抚养,一家人生活得幸福和睦。
为免除后顾之忧,作为家里的“顶梁柱”,经过反复衡量和比较,王某最终决定购买人寿保险,于2008年为自己投保了康宁终身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王某于2009年4月3日下午16时许,在家中房顶上收拾玉米时,脚下踩空,从房顶上摔下来,头部受伤,被送到魏县人民医院治疗,抢救无效于2009年4月4日下午死亡。
公司调查人员接到报案后,于当天下午就赶到魏县人民医院和王某村中对王某出险及救治情况进行核实,同时理赔人员向王某家属交代了申请理赔的各种手续。
6月15日王某受益人到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资料申请理赔,经上报审批共赔付王某康宁终身保险死亡保险金60000元,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金10000元,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附加意外医疗保险金1998.61元,合计:71998.61元。
6月19日当保险公司将保险金送到王某家中时,一家人真切地感受到逝者对家庭的责任和爱,感动地落下了泪水,不停的说:谢谢!谢谢!
人寿保险事业是一项崇高的播撒爱心的事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优质、快捷的理赔服务在当地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