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人们还沉浸在快乐、祥和的过年氛围中,但对于馆陶县霍某一家来说,却是灾难深重的一天。
下午7时左右,馆陶县霍某夫妇骑上电动车,抱着3岁的小外孙去村外诊所看病。途中被一辆由北向南疾驰而来的轿车撞翻,霍某当场死亡,妻子和小外孙重伤住院。
接到客户的报案,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排理赔工作人员查阅客户投保档案,得知客户霍某夫妇2009年7月15日在我公司投保了国寿相知卡A,保额20000元。
带班领导亲自到案发现场调查、核实案情。霍某系意外伤害死亡,符合国寿相知卡的理赔规定,公司审核了相关资料,迅速做出理赔决定,依据国寿相知卡A保险条款规定,赔付霍某死亡金20000元。3月1日公司“送赔款到医院”。
公司这种“急客户所急,想户客所想”。尤其是“送赔款到医院”的举措,为客户“雪中送炭”的行动。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