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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财政局2011年度工作总结

2018-01-20 长沙平安保险

海口市财政局2011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受国际经济波动、通胀压力加大、货币政策持续趋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加强以及自然灾害影响等不利因素,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克难攻坚、主动应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促增长、保稳定、惠民生,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十二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堵漏洞挖潜力,年度收入预算任务超额完成

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75.22亿元,增长18.1%,完成年度预算102.9%。从预算次级看,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0.93亿元,增长21.0%,完成年度预算105.2%。从征收部门看,国税累计完成73.57亿元,增长18.5%,完成年度预算103.0%;地税累计完成96.26亿元,增长17.4%,完成年度预算102.1%;非税收入累计完成5.39亿元,增长27.1%,完成年度预算120.2%。总体上看,财政收入延续了“十一五”期间良好的增长态势,主要得益于征管机制的不断完善。一方面加大清欠力度,堵塞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税务部门通过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行业税源清理,查补、清算收入合计约13.3亿元,占税收总量的7.9%。财政部门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重点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等收入及时入库,弥补了部分税收缺口。另一方面,针对财政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挖掘新能源等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推动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好增长。

抓支出破难题,财政支出绩效明显提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问题,多次召开专题分析协调会议,6月份还专门召开了全市预算执行进度推进工作会议,强化区级政府及各部门支出责任。市效能办将支出进度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评范围。财政部门定期通报各部门支出进度,从难以实施的项目中收回资金指标共计18,300万元,统筹调剂到其他急需的项目。6月份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进度为48.7%,较上年同期快20个百分点,比全省支出进度快4.2个百分点。前三季度支出进度达75.9%,比序时进度快0.9个百分点,比全省支出进度快9.5个百分点,比市县平均支出进度快11个百分点。11月份,已经完成年度预算的85%。全年预算总支出99.74亿元,增支19.65亿元,增长24.9%,完成支出预算的113.2%。通过多种举措抓支出,财政支出均衡性和财政资金效益性均得到提高。

重大项目资金得到较好保障

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逐渐深入,我市一大批重点项目相继上马。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对重大项目的前期调研和启动进行全力保障,并从省财政争取1.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南渡江引调水工程、常年瓜菜基地建设和新能源汽车等项目。拨付海口申办2017年世界石油大会工作经费200万元;南渡江流域整治和南渡江引调水等重点项目前期经费3,358万元;从市级财力安排的国际旅游岛建设项目经费中拨付4,699万元,确保综合改革示范市硬件项目购置及节庆、旅游促销和招商引资等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拨付中央、省基建资金7.94亿元,市级配套13.96亿元,重点推进城市公交补贴、校安工程建设、农业基地水毁设施修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和新片区开发。全年累计拨付9,635万元用于旧城改造及新区开发项目,并草拟《海口市旧城区改造工作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区级政府开展旧城区改造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开发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提升我市的整体形象。

惠民生解民忧,民生状况得到改善

2011年,我市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向民生倾斜,使我市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彰显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财政特色。

保障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学有所教”目标的实现。全年教育支出17.62亿元,同比增加3.31亿元,增长23.1%。通过合理分配资金促进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贫困地区倾斜;保障了教育布局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市23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公用经费、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使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三免一补”;解决了1.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支持新建和扩建了标准化公办乡镇幼儿园,扩建海口市旅游职业学校和市一职中,保障海口经济学院创建高水平的高等院校,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了“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6亿元,增加3.18亿元,增长34.2%,改善了对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新农合参保率达96%,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全市城镇和农村60岁以上居民均享受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标准从320元/人.月提高到352元/人.月;农村居民及五保户供养标准分别从200元/人.月和280元人.月提高到240元/人.月和320元/人.月。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退休人员及时拿到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绩效生活补贴及“事企差”财政补助。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病有所医”条件不断改善。全年医疗卫生支出7.59亿元,增加2.12亿元,增长38.8%。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了保障,新农合补助标准从130元/人.年提高到250元/人.年。提升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逐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医疗保健体系,广泛开展妇科疾病普查、艾滋病防治、免费婚前检查,并为收治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积极推进“住有所居”工程。拨付2.72亿元,通过建设廉租房、公租房,实物配租等方式,努力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基本居住问题。2011年,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1,702套,占省下达我市新开工计划任务的147%。发放租赁补贴755万元,完成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共计1,648户;拨付0.41亿元,积极推动各类棚户区改造;拨付0.27亿元,开展农村危房和库区危房改造。全年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000户,库区危房36户,竣工面积134,319㎡。

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有效解决出行难问题。调拨6,000万元,保障公交集团组建并一次性投放30辆电动公交车、170辆混合动力公交车和27辆纯电动出租车。拨付优先发展公交项目资金1,100万元,落实残疾人、老年人、小学生等群体的减免费公交政策。设立偏远线路专项补助1,500万元,使我市公共交通的运力和班次都大幅增加,有力缓解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也打破了我市国有公交投入不足、盈利能力差的瓶颈。作为“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行动保障组的牵头单位,及时拨付3,290万元服务交通整治行动和“五路四桥”建设,出台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奖励办法,获得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使经济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为解决我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待遇长期低于省本级人员待遇的问题、实现“同城同酬”,经过与上级财政部门反复沟通,拉平了我市与省本级公务人员的工资水平,共拨付调标工资共计2.48亿元;为帮助农民增产增收,投资创建休闲农业示范点,并及时拨付各项涉农补贴,充分调动了农民养殖和种粮的积极性。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使1万余名农村劳动力实现了转移就业。出资230.24万元为稻农全额支付水稻保险,使9.3万户稻农享受到了免费水稻保险;积极落实物价联动机制。从市级财力中拨付2,080万元,累计补贴城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校学生等低收入人员786,985人次。从价调基金中拨付5,558.19万元,用于蔬菜限价、应对猪肉价格上涨、保障灾后食品供应和平抑物价,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户家庭中小学生、福利院“三无”老人及儿童、敬老院进行伙食补贴,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冲击;积极落实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拨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3,090万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1,220万元,共带动消费2.45亿元。

重扶持促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服务产业发展。拨付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2,000万元,保障76个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创新平台建设,从而引导企业投入研究及开发经费2.92亿元,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了增强。拨付1.53亿元,有力扶持了现代服务业、旅游业、工业、会展业、中小企业等的发展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取消了包括卫生质量检验费、货物港务费、土地开发整理费等15个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企业营造宽松发展的小环境。制定了《海口市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旅游航空业的扶持力度。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并作了《关于海口综合保税区有关情况的汇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保税区发展,多措并举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推改革争创新,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推进预算改革,强化源头治理。一是继续压减、整合专项预留项目,提高部门年初预算到位率,强化部门支出责任。经调整和整合,2012年专项预算仅保留7大项目。与2011年相比,调整安排到部门预算项目42个,调整到基金预算项目3个,取消项目5个。二是健全综合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脱钩,除教育收费外,将其他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统筹考虑发改安排的部门基建项目和财政安排的项目,避免重复安排。三是整合财政资金来源。2012年部门新增项目资金,优先从该部门2008年及以前年度基本账户结余资金中安排。四是部门项目资金安排和上年度项目支出进度挂钩。五是在保障法定支出增长,民生支出、新增产业扶持支出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一般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不从基金中调入资金。六是联合市人大、市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对纳入绩效评价试点部门考评范围的项目的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

继续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等项目的改革。截至2011年底,全市已有255家预算单位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累计发放公务卡8,320张,刷卡27,931笔,较2010年增加15,108笔。刷卡金额6,034.75万元,增加3,520.49万元。

扩大财政惠民“一卡通”的使用范围。2011年全市累计采集补贴对象个人信息25,280人次,发卡27,625张。涉及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补贴、农村客车、城市公交等补贴项目29个,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7亿元,惠及全市602,378人次。

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改革。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拟在引入社会代理机构竞争机制、强化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加强省市信息共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完善采购管理改革工作,并制订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

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市级行政单位完成搬迁后,我局迅速成立了行政事业搬迁单位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相继为18个单位调剂解决了办公场所,同时积极组织处置资产的评估竟拍工作,严把资产处置审查关,确保国有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制定了我市资产配置标准,发布了《关于规范超标准配置资产审批程序的通知》,对超标准配置资产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严管理强监督,财经秩序明显好转

出台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报请市政府通过了《海口市财政一般预算资金支出管理办法》、《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办法》、拟定了交通整治行动等重大项目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奖励办法、专项经费报账流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出台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保障了资金的专款专用、快速高效。

认真清理整顿财政账户。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组织各单位对市本级预算单位账户清理整顿,从源头上规范财务管理,共撤销银行账户48个。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对财政专户进行清理整顿,共清理撤销财政账户43个。其中:市本级15个,区级财政账户17个,镇财政所11个。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市本级财政性资金银行预留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口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和自查工作。一是开展全市范围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查出企业欠缴税款1.22亿元并追缴入库1.12亿元;二是组织各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上报“小金库”3个,涉及金额69.17万元,受理并办结“小金库”举报6件;三是陆续开展对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以及对社保、三农等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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