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车主黄某和父母将一面写有“人民保险为人民,人民保险服务好”的锦旗送到人保财险巴州分公司理赔中心,感谢人保公司快速理赔,感谢理赔定损员申凯的优质服务。
原来,车主黄某于今年2月28日购买了一辆价值10.58万元的新车,并在人保公司投保商业险。不幸的是,3月15日凌晨4时左右,黄某驾驶着新车由库尔勒市往29团方向行驶至368公里+350米处下路基自翻,造成车辆严重损坏,驾驶人及车上两名乘客受伤的事故。
黄某报案后,该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申凯全程指导客户,帮助其收集理赔资料,因该车损失程度超过新车购置价80%,符合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面向社会推出的5项理赔服务承诺的第三项:初登3年以内,非营运车辆足额投保出险的,修复费用达到新车购置价50%,可全额赔付的标准。
经过理赔审批,很快车主黄某就收到人保公司的赔款10.89万余元,其中车辆损失险赔款10.58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赔款31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