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财政职能。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优化财政行政职能,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建设,创新政务服务公开机制;以预算公开、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公开等为重点,主动公开民众关注度高的财政信息。通过推进财政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机制,提高依法理财职能、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坚持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根据《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政执法制度,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微企补助资金、国有资产处置、非税收入清理等专项检查,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财政违法违纪行为,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政治生命“两个安全”。
三是坚持学法用法,强化队伍素质。通过开展普法知识学习,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普法学法的重要性,增强法律意识。建立完善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列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把学法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工作中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全面履行财政职能,规范财政行为,切实依法理财,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