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0年底,我市各级“小金库”专项治理机构累计对全市48户社会团体(其中市级14户,县区34户)、38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中市级7户,县区31户)开展了 “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检查率分别达到12%、44.18%,均高于中央、省规定的重点检查比例。通过检查发现“小金库”12个,涉及“小金库”金额97.27万元。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和加强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