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商务市场秩序,2012年5月12日,商务部颁布了《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7月3日下午,淮安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江汉聪同志牵头组织学习《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活动,邀请法学硕士吴迪老师就《规定》制定的背景、《法规》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执法管辖和执法监督等问题进行了深度讲解。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及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
江局长指出,《规定》既是约束商务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也是商务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保障,每一个执法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切实加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