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借”关。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突破批准限额。对确需举债的,由举债部门提出举债申请和偿债方案,经预算科核实,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审定,报县政府债务管控领导小组审批,预算科根据县政府审批意见批复举债部门,举债部门办理融资事宜,送预算科备案。
二严把“用”关。加大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对是否挪用债务资金、改变既定资金用途,是否用于经常性支出、经营性支出或楼堂管所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做好融资续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规模,严禁随意更改设计超概建设,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工程款债务。
三是严把“还”关。做实做细债务月报统计、分析工作,实行动态监控,风险预警。按“谁举债谁偿还、风险自担”的原则,督促各债务主体制定完善偿还方案,加强财务管理,拓宽偿债资金筹集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逾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