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成都分公司核保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之间具有保险利益。”
基于可保利益原则和规避风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通常不仅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还要求受益人与投保人之间有保险利益,也就是说,只有父母、子女或存在婚姻关系的夫妻之间才能相互投保并作为受益人。不仅如此,保险公司通常在理赔时还要求受益人出具证明文件,表明自己与投保人之间是否存在“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关系”。
不过,有部分保险公司也告诉,将恋人作为保单身故受益人的情况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限制,该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根据新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必须和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故可以指定配偶、父母和子女之外的人为受益人。只不过很多保险公司基于风险控制的要求,对于受益人指定也严格要求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才行。
“但毕竟恋人关系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关系破裂,受益人仍为恋人的话就有违投保人购买保险的初衷。”该人士认为,如果指定恋人为受益人是投保人真实意愿的话,应该可以操作,不过如果真要投保“在手续上会非常麻烦。”
不同关系选择不同产品
在情人节拿保单做礼物的情况近几年并不少见。但由于情侣之间没有法定关系,如果选择通常的人身险或意外险保单,则在投保时或填写受益人时可能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资深保险顾问建议,“最好的办法就是送一份可以由他人亲自激活的意外险卡式保单。”
该保险顾问表示,现在各大保险公司里的个人综合人身意外险、个人综合意外险都包含有医疗费用,能在疾病出现时帮忙承担一部分医疗费。不过,值得提醒的是,情侣和夫妻不一样,尚未达到法律保护的夫妻阶段,不属于亲属关系,如果共同处理财务,可能存在一些隐藏风险。因此在成为夫妻之前,最好由送的人买单,而获赠的人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投保人投保,并选择“法定”受益人,以规避拒保和日后理赔的风险。相比理财型的保险来说,意外伤害险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且购买方便,程序简单,比较适合当成礼物赠送。
早在多年前,国外就已经出现了以爱情为主题的保险产品,然而,这些保险产品多以婚姻关联,比较类似于信用保证保险。也就是说,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就相当于破坏了保险合约的保证,将由保险公司提供赔偿。
据了解,国内的“爱情保险”以人身险为主,让受保人获取分红和配偶人身安全保障。而对关于“当婚姻遭遇不测时,所买的爱情保单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资深保险顾问表示,目前许多公司的爱情保险都列有专门的“拆分选择条款”,可以灵活简便地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把保单拆分成两份,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而除了应景的“爱情险”,例如重大疾病险、住院医疗险、专门的女性保险等不同种类的人身险,也非常适合夫妻互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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