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基金发力。设立扶贫开发工作专项基金,今年财政安排1000万元,以后按2000万元/年纳入年初预算,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在扶贫中的主导作用。
二是提高标准助力。把贫困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提高到55万元/公里;贫困户搬迁在原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按人均2000元进行补助;将2015年农村低保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230元;计划改造128所农村薄弱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测算标准提高到900元/平方米,拟新建贫困村小学食堂4所,新建寄宿制学校14所,公用经费在普通学校标准上每生提高200元,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提高到8000元,还款期限延长至20年;乡村医生基本运行补助提高到500元/月,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村级医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提高到8000元/年。
三是整合资金聚力。建立县长整合资金责任制,推动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行业部门专项资金及国家机关定点扶贫、东西协作、市级扶贫集团等社会帮扶资金优先向85个贫困村集中投入,计划每个贫困村整合资金1000万元,形成项目资金的融合集聚效应。
四是发动社会出力。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民营企业、爱心人士爱心捐赠活动;建立对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的激励机制。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市场主体到贫困村投资兴业等支持政策,鼓励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