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公示,把好“程序关”。要求上级部门下达到村级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项目专款等各类资金的申报和分配使用及时公示,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按月公示,村上的每一笔账目都详细具体,一目了然,村民可在村务公开栏及时了解,钱怎么花的,花在了哪里,杜绝半公开、假公开等现象。公开栏上统一设有举报电话、意见箱,村民对不符合要求的开支,可及时反映,让村级财务、村级资金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积极参与,把好“决策关”。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以及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民主监督作用,每月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各项村级资金的使用以及财务票据的真实、有效性进行集体审核,并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健全完善制度,村民理财小组发挥职能,限制村干部处置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自由决策权,加大民主监督力度,防止乱收滥支,提升村集体资金管理绩效。坚持印章分离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的责权,确保支出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