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扶贫开发工作步伐,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今年,奉节县以 “三明确一自主”的工作方式试点推进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职能部门主导责任,负责筹集试点项目资金、组织专家项目评审、下达项目建设任务、组织项目验收、拨付项目资金等;明确乡镇政府主体责任,负责初步选择本行政区域内的试点组织、指导股权量化、强化股权管理和收益分配监管等。
二是明确试点资金和持股比例。自2016年1月起,市、县级财政安排的涉农产业发展资金和围绕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50%用于股权化改革试点工作;项目持股比例根据试点组织的性质分为两种情况,财政资金投入到农业企业的补助项目,持股比例为:农业企业5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0%,农民持股40%;财政资金投入到农民合作社的补助项目,持股比例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10%,合作社领办者持股30%,其余成员持股60%。同时对股权管理、收益分配和退出机制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三是明确贫困户专股。在股权量化分配时,重点向贫困户倾斜,即在农民持股40%或成员持股60%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作贫困户专股,贫困户专股比例根据试点范围内贫困户数量适时调整。同时,对贫困户专股实行动态管理,对凡实现脱贫的农户给予3年巩固期优惠持股,期满后不再享受扶贫股权。
四是自主进行试点。在县政府领导下,建立涉农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县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各职能部门根据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管理主体和形成资产类型等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组织,自主试点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