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做到“三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申报、实施、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制度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酉阳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保障:设立财政专户,根据项目进度或合同要求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科学申报,坚持“三原则”。优先考虑用于发展乡、村公益事业和解决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原则;依程序上报原则,首先下发项目申报书文本及指南给乡镇,乡镇备齐项目上报材料,上报材料须经乡镇领导签字,最后由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汇总,筛选并确定上报;持科学论证原则,对每个项目按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要求予以确定,并充分考虑乡镇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强化监管,执行“三严格”。严格按照市级相关部门的批复组织项目实施,不随意调整,而且对每个项目实行招投标,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合同、预算和项目进度拨款,各项目工程进度由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实地检查后确定;严格工程档案管理,做到各项目工程招、投标书、施工单位资格证明、工程监理证明、工程预算、决算书、工程进度照片等资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