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财政+审计”,增强综合监督能力。针对财政监督力量薄弱的环节,注重了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调;财政将涉及惠民项目资金或民生政策较多单位列为主要监管对象;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对财政资金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坚决防止以套取、骗取项目资金为目的的多头申报、虚假申报和重复申报。同时主动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专项资金使用等审计,年初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召开协调会,提出重点审计单位和项目的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全程配合做实审计;审计结束后,财政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是“财政+群众”,增强财政资金透明度。在日常监督中,注重财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的互动,财政主动公开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相关信息,以区政府网、财政网、报刊、电视、乡村政务公开栏为载体,构建“1+X”财政资金公开方式,公布财政监督举报电话,今年已公示惠民资金500余批次、5.8亿元,增加资金的公开力度;同时针对惠民资金涉及部门多、资金大、范围广的实际,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我局聘请了40名财政义务监督员,着重做好财政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并取得一定了成效。
三是“财政+纪委”,增强违规对象惩处能力。财政内部建立了财务检查、专项资金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和票据管理等监督检查制度,由监督科牵头,各科室每年至少对4个以上联系单位和财政所进行检查,要求检查必须严格逗硬,所有的财政资金检查报告必须由局长审签;对检查发现存在财政资金挪用、贪污等问题及时向纪委报告,请纪委将相关问题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