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前期调研,确保政策切实可行。对全区256个村、从业人员384人、业务收支、药品数量、进货渠道、药品种类等相关数据进行了收集、整理、汇总,认真做好测算前的调查摸底,相应出台了以均次处方、划价符合率为经费补偿办法。
二是确保布局合理,做牢村级医疗“网底”。配合区卫生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按照村社人口分布和巴渝美丽新乡村建设的要求,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按照统一要求改扩建,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区”目标,进一步方便农村群众看病就医。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机制,按照区政府出台的药品均次费用、划价符合率补助补偿办法,区财政安排基药补偿经费310万元。政府通过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式,全年安排预算经费184.32万元给予384名乡村医生每人每年补助4800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乡村医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全年支出近40万元。结合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求,对138个村卫生室实施标准化改选,投入专项改扩建资金690万元。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实施药品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药品统一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并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统一由乡镇卫生院配送。规范操作经费补偿程序,村卫生室每月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基本药物报表,并经乡镇卫生院、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审核后,拨付各项专项经费。强化监督指导,区财政局加大村卫生室实施基药监督力度,加强收支管理,建立健全看病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等制度,确保基药稳步健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