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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举办新《保险法》学习讲座

  2009年3月24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党委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就新《保险法》的修订背景、经过、原则和重点内容作了讲解。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杨超就中国人寿系统学习贯彻新《保险法》作出具体部署。

  杨超认为,《保险法》的修订和实施,是我国保险法制建设和保险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我国保险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将产生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这次《保险法》的修订,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通篇贯穿着人民要保险、保险为人民的人本理念,充分尊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前瞻性、规律性、针对性、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保险业发展六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新实践、新经验、新变化,对深化保险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竞争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将有着非常深远和重大的影响。中国人寿作为国内最大的金融保险业公司,在学习贯彻新《保险法》方面,应该也必须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

  杨超指出,学习贯彻新《保险法》是今年中国人寿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执行运用新《保险法》则是中国人寿系统的一项长期任务。他要求各成员单位尽快把贯彻落实新《保险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四个结合”:即要把近期部署与长期规划结合起来,提出学习贯彻新《保险法》的意见和举措;把学习新《保险法》与学习其它金融保险法律、法规和保监会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结合起来,相互融通,努力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把学习新《保险法》与教育培训结合起来,把新《保险法》作为干部员工和营销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员学习、重点培训、强化宣导;把学习新《保险法》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严格贯彻落实新《保险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业务、管理和服务,做到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杨超强调,《保险法》是规范保险业和保险活动的基本法律,各成员单位要以学习贯彻新《保险法》为契机,大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要结合对新《保险法》的学习和贯彻,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搞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贯彻落实,用规章制度来规范业务经营活动。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保险法》的有关新要求,及时修改与新《保险法》不适应的规章制度,抓紧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要按照“调结构、增效益、防风险、稳增长”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贯彻力度,更好地加强对全系统的管控能力,提高系统上下的执行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切实防范和化解公司经营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新风险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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