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基层国土所执法用车问题,有效保障公务执行,在市局领导的大力帮助下,经分局向区政府汇报争取,第五和第六国土资源所各获派驻执法用车1辆,5月22日,连云分局与连云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办理交接手续,正式交付使用,成为市区国土所首批派驻车辆单位。派驻车辆统一喷印“行政执法”标志,专项用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违法线索调查、查处办案等,车辆的派驻将有效提高国土所的公务执行效率,保障基层国土所国土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履行。
为加强用车管理,连云分局制定了《基层国土所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和管理规定,切实保障规范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