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英副市长召集共同责任部门专题研究违法用地整治工作
6月29日,梁国英副市长召集市国土、建设、规划、综合执法、水务、工商、供电、法制等土地管理共同责任部门,在市国土资源局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违法用地查处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查处整治工作,先后印发《东莞市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若干规定》、《东莞市在建违法建筑处理办法》以及《东莞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各镇街的工作职责,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的处理作了规定,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查处到位。
会议就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城乡规划局、住建局作为联动执法的重点责任主体,供水、供电、工商、法制、林业、公安等职能部门为配合责任主体。涉及违法建筑的,由市综合执法局作为责任主体;涉及违法用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作为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要以2010年以来违法建筑清理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于7月至9月开展联动执法专项行动。二是完善日常巡查机制。要将防范关口前移,在日常巡查上下功夫,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鉴于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有着紧密联系,市综合执法局、国土资源局应加强沟通,整合资源,找准综合执法巡查与土地日常巡查的结合点,建立国土与综合执法联合日常巡查工作协调机制。若发现违法用地或违章建筑,综合执法、国土部门共同配合、快速反应,市综合执法局详细核查全市违法建筑工作台账,细化分类、明确措施,该拆就拆,该罚就罚;遇到问题难以处理的,及时上报市政府。三是完善考评通报机制。为进一步加强违章建筑监管工作,由市综合执法局参照惠州、广州等城市经验做法,制定全市违章建 筑定期通报、考评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