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扶贫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引导金融服务下沉。鼓励银行机构到乡镇开设网点,优先支持条件成熟的贫困村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力争到2017年实现贫困村全覆盖。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布局。
二是切实发挥金融扶贫主办行作用。邮政储蓄银行作为金融扶贫的主办行,积极发挥职能,充分调动各级网点相关金融资源,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倾斜力度,以扶贫对象金融需求的薄弱环节和空白领域为重点,尽力完善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体系,对贫困村、贫困户实施“保姆式”金融扶贫跟踪服务。
三是调动各方力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县农业发展银行要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扶贫;涉农银行及县民丰互助会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其他金融机构应对吸纳贫困户就业、带动建档贫困户共同致富的生产经营经济组织扩大贷款投放,加大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力度。县教委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县就业局发挥好政府再就业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的引领作用,实施就业金融扶贫,促进贫困区域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大学生创业。
四是分类打造金融扶贫示范点。邮政银行开县支行2017年年底前打造3个以上金融扶贫示范村、示范乡或示范镇,,基础金融服务对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对贫困户的信贷支持面不低于50%。其他各非主办银行在2017年年底前打造3个以上金融扶贫示范企业、示范产业或示范项目。
五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县泰业村镇银行结合精准扶贫要求,在2016年6月底前推出一支“精准扶贫”专项产品。其他银行应做好与上级行扶贫金融产品的对接,将上级行开发的扶贫金融产品尽快在开县推行并争取在投放规模上取得成绩。
六是做实“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围绕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同尊重农民意愿,做实“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相关配套措施,出台和完善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交易流转和抵押物处置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财税、风险分担、监管、保险保障等政策措施,全力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七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运用“助保贷”、“农户诚信贷”政府贷款专项风险补偿金,为具有带动建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小微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八是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实施融资担保奖励和风险分担政策,引导市级涉农融资担保公司和县兴农融资担保公司为扶贫产业提供贷款担保;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达到20%以上的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和自主创业的贫困户申请融资担保的,县兴农融资担保公司按低费率收取担保费用,县扶贫办优先办理贴息。
九是完善保险精准扶贫机制。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推进新型特色产业保险,优先开发贫困村的特色种、养殖业险种,探索使用财政资金对其补贴的机制。大力推广贫困户农房安全、人身保障等扶贫小额保险产品,贫困户扶贫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全覆盖。
十是实施精准扶贫小额到户贷款工程。由县民丰互助会作为承贷机构负责全县精准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为全县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优惠利率、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信贷支持;建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为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提供风险补偿。鼓励县农行、县农商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和泰业村镇银行发放扶贫小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