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确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规促建,协调发展,提高项目建设的计划性和协调性。
二是坚持先议后筹、先筹后补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所有项目经农民民主程序议定后,在农民负担规定的标准内筹资,农民筹资到位后给予相应的财政奖补。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以不增加农民负担、不产生新的债务为前提,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建设规模及标准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是坚持公开公示、阳光操作的原则。向群众和社会公开项目实施全程,重点包括民主议事、筹资、招投标、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提高操作透明度,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