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调度,保障到位。一方面,坚持“公共预算资金保吃饭、基金预算资金保建设”和“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调度财政资金,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各种一般性支出,将有限财力用在“美丽乡村”建设上。另一方面,精简程序,优化服务,快接快办,提高效率,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确保“美丽乡村”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是整合资金,重点投入。一方面,有效整合上级专项资金,打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另一方面,围绕潼南县全力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三线”沿线生态文明、蔬菜产业、庭院经济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等“美丽乡村”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加大资金倾斜投入力度,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财力保障。
三是健全机制,强化奖励。一方面,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扶持“美丽乡村”农民田院经济发展相关规定,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奖励扶持资金的兑现工作。对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星级的农家乐,由县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奖励资金兑付到位。另一方面,保障工作经费,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将“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经费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并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