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一车一卡”,明确责任。加油卡分为主卡和附卡,主卡用于结算充值,由财政所专人保管,统一充值;附卡实行一车一卡,不得转借,配有公车的办室只能用加油卡,不再另行报销燃油费。“一车一卡”明确了责任,也便于跟踪车辆的用油情况、杜绝不合理的用油现象。
二是出行备案,严格监督。严格实行公车日报告制度,驾驶员要将出车时间、地点、处理事项报党政办备案,周末、节假日因公出车的,需提前告知党政办,报分管领导核实后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用车。由党政办负责监督,严禁公车私用。
三是刷卡记录,严防“钻空子”。每辆公务用车配备“车辆用油记录本”,每刷卡一次必须及时登记,详细填写用油金额、车辆里程起止数。月末,财政所与加油站对账,并依据车辆行驶路程计算平均油耗,杜绝加油卡套现、为他人加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