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市开展了2011至2013年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此次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3年12月上旬开始至2014年3月底结束,共涉及两大类共计17项惠农资金:一类是直接兑现给农民群众的补贴资金13项,包括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小麦良种补贴、玉米良种补贴、水稻良种补贴、棉花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畜禽良种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小麦一喷三防补贴、玉米一防双减补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等;一类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资金4项,包括农村沼气建设补助、农民培训补助、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等。
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将重点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办。同时将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惠农政策的对策措施,不断完善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促进建立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