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机制,促进良性发展。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定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完善办法》,明确了补偿原则和范围,提高了补偿额度,201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财政补助,较上年增加282万元,增长10.68%;明确了发放“可保留高出部分”政策,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良性发展。
二是优化考核,激励约束并重。针对原来的考核办法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将单位发展与院长责任进行关联,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出台了《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以履行岗位职责、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与财政补偿机制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积极性,促进工作绩效持续改进。
三是强化核算,规范财务管理。请专业公司进行了会计档案集中整理,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档案规范保管。加强报账人员培训,从源头规范和提高原始会计资料质量。财务核算软件提档升级,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核算科目统一、账务处理标准统一,提高了财务核算效率和质量。加强决算报送工作,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真实准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