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98.88万元下达给县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省对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资金,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
二、认真开展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依据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好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着力提高编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定好年度资金整合规模和对应的建设任务,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围绕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