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国人寿饶阳支公司李宏杰经理在携同理赔人员,驱车20余公里将20000元保险金送到张铺村李艳欣女士家中。她80岁的公公激动地说,感谢中国人寿,感谢保险,感谢政府,你们真是雪中送炭啊!由于激动,竟然显得语无伦次。此时,被保险李艳欣女士激动地啜泣起来。她的公公说,这是发自内心的感动啊!
保险是一种意识,风险在于防范。2008年8月7日,李女士为自己投保了国寿康宁终身保险一份,年缴保费790元,分20年存入,仅缴费一次。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09年4月,李女士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被诊断为胶质细胞癌并住院治疗。接到报案后,公司理赔科立即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保险已过“等待期”,李女士所患疾病属于保险责任。在患者出院补交所有理赔资料后,立即呈交上级公司审批。当日得到上级获准赔付的批复文件,批复文件称:根据合同规定,赔付被保险人保险金20000元,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接到赔付通知后,公司经理室及时将保险金亲自送到客户手中,所以出现了本文开头感人的一幕。
李女士患病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60000余元,由于家中刚盖了新房,家中没有多少积蓄,治疗费用大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我们送赔款时,李女士临时委托了她的表弟代收保险金,她的爱人和年仅17岁儿子为了还账都已外出打工,家中仅剩了80岁的老人和李女士相依为命。
本案经我县电视台报道后,在社会尤其是附近村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此,客户李女士又给自己的爱人和孩子都加保了康宁终身保险。截至本人发稿时至,公司在该村及附近村收取康宁保险及意外险保费3万多元。并且不断接到群众的咨询电话,此案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极大提升了公司的品牌效应。
是啊,每个人每天都在期待美好的明天,但是也面临明天未知的风险,我们都不知道明天和风险哪一个先到,既然如此,为何不为美好明天做一份坚实的保障呢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