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报,授予十名国土资源工作者“国土资源执法卫士”称号。
十名“国土资源执法卫士”是: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巡视员兼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冀思珍、河北省任丘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金起龙、黑龙江省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科科长杨冰楠、江苏省扬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大案组组长韩晓东、浙江省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大溪分局局长黄友正、江西省景德镇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曹会坦、山东省聊城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登荣、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局长龚洪潮、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代富。
通报指出,十名“国土资源执法卫士”集中代表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的优秀品质,集中体现了广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不辱使命、敢于担当、敢于负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国土资源事业甘于奉献的忠诚精神;集中体现了广大共产党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民务实清廉的先锋精神。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的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传承和发扬“国土资源执法卫士”精神,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自2011年11月起,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卫士”宣传活动。活动由部执法监察局和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共同承办,按照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员,经过评审、公众投票、组织考察、自我陈述、社会公示等环节产生出十大卫士,他们的事迹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