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住建部、福建省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加强福州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福州新区内县市城乡规划管理与实施,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福州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与工作规程》,以加强城乡规划督察工作。2016年1月12日下午,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飞主持召开市政府聘任城乡规划督察员会议,聘任三位城乡规划督察员,并正式派驻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林飞副市长在会上作了工作部署,并代表市政府向市城乡规划督察员颁发了聘书。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以及各位督察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规划督察工作,守好岗位职责,围绕提升城乡规划水平,维护规划权威,按照《福州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与工作规程》要求,“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督察追责”的精神,推进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福州新区总体规划的实施,同时应完善公众专家有序参与城市治理机制,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效性和权威性。派驻的城乡规划督察组主要负责督察城市总体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和调整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否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会议同时强调了城乡规划督察员应切实发挥好规划监督作用,不参与日常规划管理与项目,并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配合好规划督察员工作,为我市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创造好条件。
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住建部、福建省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加强福州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福州新区内县市城乡规划管理与实施,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福州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与工作规程》,以加强城乡规划督察工作。2016年1月12日下午,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飞主持召开市政府聘任城乡规划督察员会议,聘任三位城乡规划督察员,并正式派驻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林飞副市长在会上作了工作部署,并代表市政府向市城乡规划督察员颁发了聘书。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以及各位督察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规划督察工作,守好岗位职责,围绕提升城乡规划水平,维护规划权威,按照《福州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与工作规程》要求,“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督察追责”的精神,推进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福州新区总体规划的实施,同时应完善公众专家有序参与城市治理机制,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效性和权威性。派驻的城乡规划督察组主要负责督察城市总体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和调整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否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会议同时强调了城乡规划督察员应切实发挥好规划监督作用,不参与日常规划管理与项目,并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配合好规划督察员工作,为我市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创造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