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福州市县区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和〈福州市市直单位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局分管领导要结合分管工作每年度召集两次以上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指导、督促分管部门、下属单位开展工作。黄宇清副局长于2015年6月16日下午赴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召开市规划局用地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会议着重强调了三点关于党风廉政工作方面的要求: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把提升素质、转变作风、树优形象、服务发展作为自觉的行动。要求处室个人要做到遵纪守法、高效廉洁、服务热情等。
二、秉公用权,强化廉政勤政,加强责任落实,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各自责任落到实处。
三、处室各成员需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加强对“三严三实”的学习贯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规划建设更加美丽的福州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