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堵后门。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及区人大、区政府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执行,严禁自行举借债务或对外提供担保;根据各乡镇的可用财力,严禁超越财力上项目、搞建设,坚决杜绝超额举债行为的发生;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杜绝发生不良债务。
二是摸家底。乡镇财务人员定期对本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认真清理,核准债务主体,对于属于乡镇政府承担的债务,无论是账面反映的显性债务,还是账外的应付款等隐性债务,需及时办理冲销、结算等手续,予以冲抵,从而充分反映本单位债权债务的真实性。
三是重发展。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改善乡镇财力状况,保证乡镇的正常运转;利用乡镇自身的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加快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不断开辟和培育新的财源,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增强乡镇防范债务风险的能力。
四是强监管。加大对乡镇财务的监督力度,定期开展财务基础工作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积极探索和实施乡镇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真正做到让乡镇债务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