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今日公告披露,公司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期间之未经审计累计原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2030亿元。
据中国人寿介绍,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财政部新颁布的中国公认《企业会计准则》,该会计准则规定合同是指保险人与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公司绝大多数都属于保险合同,进而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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