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彭水县不断加大微型企业扶持力度,确保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及时发放到位。一是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向县内金融机构申请创业扶持贷款,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贴息,着力保障微型企业发展的连续性、有序性;二是根据微型企业纳税情况,予以税收返还政策,着力提升微型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仅在今年一季度,县财政已累计拨付微型企业贷款贴息和税收返还资金89.69万元,其中2012年度贷款贴息34.17万元,税收返还55.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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