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拟以新华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此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已于今年4月24日及9月23日分别获得批复同意及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据保险4月4日公告,此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40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发行12个月以后,将其所持有的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新华保险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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