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日报》消息,日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上透露的一则信息显示,此前汇丰转让平安股权所得的收益,汇丰控股或已在深圳缴纳了部分税款,入库税款达10.26亿元人民币。
据称,在上述网站有一篇题为《一条涉税信息收回10.26亿元税款》的报道,其中写道:1月22日,从深圳市国税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了解到,某境外企业已于1月15日就其出售某深圳金融企业H股的收益进行纳税申报,入库税款达10.26亿元人民币。
上述报道称,此次股权转让在2012年12月5日完成,转让的交易双方均为境外企业,交易对象为境内企业在香港公开发行的股票。2012年12月6日,海洋分局税源管理科工作人员浏览上市公司公告,发现所辖的某金融企业有重大变动,境外股东决定出售所持股权。
尽管报道中并未指明上述纳税方就是汇丰,但其透露的细节已露出端倪:一是其提及的2012年12月6日的公告正符合平安公告时间点,二是在这个时间段内深圳进行如此大额股份转让的金融企业仅平安一家,三是深圳本地金融企业H股上市的仅有招行、平安两家,四是其境外企业还有下一步股权交易计划。
不过,目前有关方面暂未就该笔10.26亿元税款是否属汇丰缴纳作出正面回应。